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,基本建成全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体系,建立以“治未病”为基础,融健康文化、健康管理、健康保障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,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明显上升,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《意见》的具体目标为: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健全,省、市级中医院达到三级水平,90%的县(市)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,100%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和80%的社区(村)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服务。服务水平显著提高,促使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达到90%以上,对中医药服务内容满意度达到85%以上。
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介绍,为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,《意见》明确,大力发展中医药医疗服务,鼓励公立中医院的增量与社会资本合资举办中医医疗机构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,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医医疗机构。鼓励有资质的中医特别是名老中医依法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。
全面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,建立以区域为单位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机制和模式,各级中医医院建立“治未病科”;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广泛使用,支持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。支持中医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点,推进中医医院为养老机构设置中医药诊室;有条件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,并增加病床;鼓励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,提高中医药的社区健康养老服务能力。规范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,大力支持社会投资兴办中医药养生服务机构并开展连销化运营;制订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、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操作规范,建立中医院健康服务职业技能评定和人才培训机制;依托中医药资源,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基地。
积极发展中药产业,推进中药材种植规模化、加工现代化、产品品牌化建设。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,整合全省优势中医药医疗资源、特色养生保健资源、绿色生态旅游资源,发展中医药文化、医疗、养生保健旅游,促进旅游业的优化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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