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区在“十二五”末期,将着力落实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政策,加强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网络建设、基层中医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、中医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建设,大力推广中医民族医药适宜技术,积极开展中医民族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,着力加强基层中医民族医药监督管理、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,全面提升中医民族医药服务水平。
目前,地区已与自治区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签订《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》。下一步,地区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将与各县(市)人民政府签订本地区《目标承诺书》。